新疆逾80%小微企业受惠增值税优惠政策
11日,记者从新疆国税局了解到,2015年以来,新疆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月均户数比2014年同期增加3.28万户,比2014年同期增长48.11%,受惠面超过80%;新疆国税局累计免征增值税4586.62万元,比2014年同期增加3630.62万元、增长379.77%。
新疆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负责人介绍,自2014年10月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以来,为确保每一户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到税收减免,新疆国税局主动加强与新疆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协作配合。同时,新疆国税局对符合条件而未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及时进行提醒,最大限度使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的优惠;对受惠面小或存在下降趋势的地区严格考核问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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