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各地动态 > 正文

天津:营改增减税面达到95.11% 成效进一步彰显

2014-03-16 16:20 来源:转自互联网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本市“营改增”试点工作运行一年来,试点企业总体减轻税负35.48亿元,减税面达95.11%。纳税人由试点初期的35216户增加到55523户,净增2万余户。改革成效进一步彰显。

作为首批试点省市,本市自2012年12月1日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2013年先后开展了广播影视行业、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的扩围工作。据统计,试点行业不仅大面积减税,其应税销售额也普遍增长,平均增长率达25.59%。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长1.37倍,陆路运输服务增长62.99%,税改红利逐渐释放。

市国税局局长程安亭告诉记者,新增试点企业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其中,鉴证咨询、文化创意和物流辅助业占新增企业的58.42%。营改增政策支持引导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效应得到了充分显现。程安亭表示,“营改增”还大大促进了服务业的调整升级。试点以来,5830户试点企业新增有形动产固定资产投资额260.47亿元(含试点企业的原增值税业务),实际抵扣增值税36.63亿元。据他解释,“消费型增值税具有促进投资的作用,由于企业投资(目前限定为有形动产)支付的增值税允许抵扣,一般可以节约投资资金约15%左右,并且购进扣税法当期购进、当期扣除的特点还能有效缓解企业投资期间资金紧张状况,因此起到了促进企业扩大生产、加速更新改造的作用。”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