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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年收入12万以上个税申报截至3月底

2014-01-15 09:02 来源:东北新闻网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去年所得12万元及以上的市民,现在就要自行申报个税了。1月13日,记者从省市地税部门了解到,地税部门已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通告》对外公布。通告要求,按照相关税法规定,从今年1月起至3月31日,2013年所得12万元及以上的市民要自行申报个税。

  据了解,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因此,沈阳市2013年度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于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年底自行纳税申报(法定休假日除外,申报期限的最后1日是法定休假日,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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