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转让手续费,到房屋登记费、居民户内燃气表工程材料安装费,昨天市物价局公布了消费者在购买住房过程中,涉及到的21项税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方便市民买房时查询了解。
为加强房地产收费管理,更好监督相关单位的收费行为,此次市物价局公布的“清单”中,收费项目、执收单位、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一目了然。
21项收费项目中,包括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契税、住房转让手续费、房屋登记费、配图资料费、档案保管费、房产抵押手续费、土地登记费、权证代理费、抵押贷款代办服务费、房地产价格评估费、商品房销售代理费、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代理费,以及住宅装修垃圾清运费、预收公共能耗等代收代交费用、预收物业服务费、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民用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居民户内燃气表工程材料安装费、新建小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运行维护费、新建住宅有线数字电视入户工程费(初装费)。
据介绍,从昨天起“市区住房收费一览表”在市物价局网站公布,市民可登录市物价局网站,在“价格指南”中的“房地产价格”板块查询,了解具体收费项目、标准。
收费标准:不配备电梯的房屋75元/平方米;配备电梯的房屋120元/平方米;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独立式房屋30元/平方米;半地下室(车库)、地下室(车库)45元/平方米。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我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