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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同步施行小微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2014-04-11 09:53 来源:楚天金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4月10日,在武昌区地税局水果湖税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接到省局通知,与全国同步实施将小微企业所得减半征收上限从6万元提高到10万元的新政策。

这名工作人员说,根据这一优惠政策,不管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只要符合小微企业划归,并且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的,都能分享这一优惠红利。

现场办理纳税事务的朱先生对记者表示,对于自己仅有8人的小企业来说,这是一个重大利好。

武汉大陈禾睦税务工作室资深税务师段晖提醒说,从税务筹划的角度需要注意几点:一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不能享受这个优惠,建议其实现企业所得税的查账征收;二是年应纳税所得额不等于会计利润。有的小微企业,会计年利润在10万元以下,但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调整以后,年应纳税所得额也许到了10万元以上,就不能享受这个优惠;三是收入的确认时间很重要。企业所得税法对于收入的确认,特别强调时点,因此对于跨年度的业务,在签订合同时要把握好约定收款的时限。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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