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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税务机关将终结“各自为证”

2014-04-18 09:25 来源:中国税务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近日,新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伟在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开发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领到了全市第一份“联合税务登记证”。

据河北省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韩建英介绍,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是河北省税务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举措之一。继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在6个区县试点成功后,自4月1日起,河北省石家庄、保定和张家口3个市71个县(市)区国税局、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该项业务。

石家庄市桥东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主任于菲告诉记者,依托自主开发的国地税联合登记系统,税务机关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套登记资料和一套证件通用、一个识别号管理以及一证套印两章,纳税人在国税局、地税局的任意一家办税服务厅均可申请办理新证或变更登记,整个过程只需十分钟。

据了解,该项业务将于5月1日在全省全面推开。届时,河北省税务机关将全面终结沿袭20年的“各自为证”。预计全省每年将有约40万户纳税人从中受益,税务机关也将因此节约成本约300万元。河北省国税局局长王满平对此评价说:“一证虽小,利民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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