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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营改增”为企业减税9.7亿元

2014-05-12 14:31 来源:大河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日前,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一季度,我省共有63088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为企业减税9.7亿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13年8月1日起我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试点;今年1月1日起,试点行业扩围至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据介绍,随着试点深入推进,改革的减税效应逐步显现,试点政策吸引力和聚集效应不断增加,对经济和产业的拉动作用日益增强。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一季度,全省共有63088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为企业减税9.7亿元,其中:为试点企业直接减税2.4亿元,减税面达到96.9%;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加抵扣减税7.3亿元。试点初期税负有所上升的交通运输业增税户数和月均增税金额呈现下降态势,如交通运输业试点纳税人户数由去年底的7607户增加至今年3月底的8243户,但税负增加户数由717户下降至654户,月均增税额由6498元下降至5075元。

据了解,在为试点纳税人减税的同时,试点的减税效应和政策优势,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导向,激发了试点行业的发展活力。一季度,全省新增试点纳税人6905户,月均增加2302户,其中新办企业4435户;试点纳税人应税销售额由去年8月份的60亿元增加到今年3月份的90亿元,增长50%;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由2.3亿元增加到3.1亿元,增长34.8%。三增一减,凸显了经济发展与税制改革的良性互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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