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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营改增8个月累计减税63.9亿元

2014-05-26 14:00 来源:转自互联网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山东省去年8月1日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来,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减税效果明显,至一季度末,全省已累计减轻企业税负63.9亿元。

据了解,截至3月底,山东全省有11.07万户企业(不含青岛,下同)被纳入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1.71万户,小规模纳税人9.36万户;鉴证咨询业、文化创意业和陆路运输业户数占比最高,分别为31.14%、19.69%、18.27%.一季度,全省应税服务改征增值税应纳税额13.1亿元。其中,一般纳税人11.03亿元,小规模纳税人2.07亿元;陆路运输业、鉴证咨询业和物流辅助业提供税收收入较多,其中陆路运输业以18.27%的试点企业户数申报了43.45%的税收收入。

数据显示,营改增试点对现代服务业的促进作用比较明显。一季度山东全省新增试点纳税人1.92万户,鉴证咨询业、文化创意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业占比最高,分别为37.23%、17.26%和12.65%.减税效果也比较明显。截至3月底,全省10.8万户企业税负减轻,占全部试点企业的97.61%.一季度,全省累计减轻企业税负23.84亿元。其中,试点企业减轻税负8.57亿元(试点一般纳税人7.15亿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1.42亿元),非试点企业因新增增值税进项抵扣而减轻税负15.27亿元,有利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在多数企业减税的同时,全省一季度还有2644户试点企业税负上升,占试点企业户数的2.39%,增加税负2.24亿元。根据山东省有关营改增试点过渡性扶持政策规定,这些企业可对符合政策的部分申请补助。目前,山东省除青岛外的16市已申请2013年8-12月过渡性扶持资金的试点企业约360家,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约1.41亿元。省财政部门正在积极落实营改增试点过渡性扶持政策,对试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尽快将扶持资金落实到位。

山东省自2013年8月1日启动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今年6月1日起,电信业也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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