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各地动态 > 正文

北京:明年起市国税局代征“一税两费”

2014-12-01 10:35 来源:北京商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2015年1月1日起,市地税局将委托市国税局对于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纳或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一税两费”)进行代征。同时,国、地税双方将合并登记窗口统一受理设立税务登记,这意味着纳税人办税程序更简单,在一方税务机关实现办理两方税务事项。

据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上述委托代征纳税人范围是:以网上申报方式在国税局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应申报缴纳或解缴的“一税两费”。

上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规定期限通过国税局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申报“一税两费”。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纳税人,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一税两费”的政策解释及退税事项由地税机关负责。如遇国税局网上申报系统发生故障造成无法代征“一税两费”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通过地税局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或到地税主管机关进行上门申报缴纳。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还表示,国、地税局将合并政府综合行政服务大厅税务登记窗口,统一受理纳税人的设立税务登记手续,实现税务登记“一站式办理”,国、地税双方共享纳税人提交的各项申请资料。

纳税人将领取税务机关核发的代表国、地税局共同实施税务登记管理的税务登记证件,同时领取《分户通知单》和《新户报到须知》,并应按照规定时限内向国、地税局主管税务所分别办理新户报到手续。该公告还明确了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有关规定。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