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财政部反对提高个税起征点
近日,菲律宾议会表示将优先考虑提高个人第13个月工资和其他福利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即费用扣除额的法案,菲律宾财政部对此持反对意见。
根据目前税法规定,支付给政府和私营部门雇员的第13个月工资和其他福利,如果不超过3万比索(1美元约合44.72菲律宾比索),是免税的。新的可能得到批准的提案是将豁免上限提高到7.5万比索,财政部门估计每年将因此减少税收103亿~617亿比索。
该法案的支持者指出,目前的税收豁免上限是根据1994年颁布的税法制定的。当时政府雇员最低的月基本工资是2800比索,而目前最低月薪已经达到9000比索。据计算,扣除1994年以来的通货膨胀因素,2011年的税收豁免上限最低应该为7.2万比索。
财政部门认为,如果提高豁免上限的法案获得批准,政府将无法承受由此减少的大量收入,尤其是国家目前正面临着财政赤字,与此同时还急需筹集1300亿比索的预算资金用来支持约兰德台风过后的重建。据财政部门介绍,如果没有增加收入措施,该提案还将严重影响政府力争到2016年将税收占GDP的比例提高到16%的计划。此外,政府还将无法兑现把更多资金用于公共事务的承诺。
财政部长塞萨尔·普里西马指出:“菲律宾还没有摆脱赤字财政,这些提案将会打乱国家到2016年实现财政赤字占GDP2%的计划。如果该提案获得通过,其他的收入措施需要经过下一个10年才能通过,那么这个国家将面临重回财政管理不善的恶性循环。”
普里西马说,政府一直在尽职尽责地照顾那些处于困境中的工薪阶层,尽管他们在2012年缴纳的税收占到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大部分,但他们也获得了政府慷慨的税收补贴。这些年来,工薪阶层的免税额已经增加了456%,远远高于1994年以来按通货膨胀计算调整后的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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