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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过程中税前扣除十大热点问题

2018-05-11 10:43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每到汇算清缴季,税前扣除都是大家比较关注和容易出问题的热点,小编根据网校专家老师一些税前扣除项目答疑实务,结合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整理汇总,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企业雇佣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退休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属于劳务雇用关系,企业支付给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应计入劳务费支出,凭借能够证明该项支出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如:企业和退休人员签订的雇佣协议或合同、每月给退休人员工资的支付和领取凭据以及退休人员考勤情况表、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等)进行税前扣除。

  问题2:企业为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工伤保险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因此,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补充工伤保险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题3: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偿、给付,是否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4号)规定: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款、给付,应首先冲抵按规定提取的准备金,不足冲抵部分,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

  问题4:企业给员工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工作鞋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问题5:单位组织员工进行例行体检以判断是否适合相关岗位,体检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单位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题6:投资者出资额未到位,公司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题7 :亏损企业对外进行的公益性捐赠可否税前扣除?

  【答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文件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亏损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按照“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规定执行,不能在亏损当年度税前扣除。

  问题8:非公有制企业发生的党组织工作经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案】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规定和文件“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等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题9: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购买预付卡取得的发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购买预付卡取得的不征税发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需要结合其他凭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成本、费用所属期扣除。

  问题10:我公司因机器检修暂时停产,停产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汇算清缴时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案】

  参考《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贵公司暂时停产期间的机器设备不属于以上情况,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可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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