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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季报和年报时是否附送财务报表

2015-01-26 11:38 来源:厦门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请问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是不是还要交季度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我去国税报过几次,有填2014年A版预缴的那张表,可是从来不知道要交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也没有收到提醒,到底是要交还是不要呢?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因此,你司应在企业所得税季报和年报时,附送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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