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企业所得税 > 正文

企业弥补亏损,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吗

2015-02-28 10:50 来源:辽宁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因此,企业按照规定弥补亏损即可,不需备案。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wcr
相关资讯: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