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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不可抗力发生重大损失是否可减免土地使用税

2015-05-25 14:35 来源:南京日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我公司因发生火灾导致重大损失,是否可以申请减免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苏地税规〔2014〕6号)第一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如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原因,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土地使用税。

因此,若企业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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