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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积分兑换的话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2015-06-08 10:59 来源:江西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使用积分兑换的花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规定,第七条规定,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由于文件规定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话费不征收增值税,因此该部分可以不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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