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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发营业执照是否需要贴花

2015-06-16 09:47 来源:南京日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我单位名称和经营地址发生了变化,办理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请问新领取的营业执照需要贴印花税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粘贴印花税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113号)第五条的规定,对因各种原因更换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的,均视为新领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应按规定纳税。因此,该单位取得重新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应按规定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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