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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无租使用的房产如何纳税

2015-06-23 10:35 来源:南京日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我公司无租使用上级公司的房屋,同时又将部分无租使用的房屋对外出租,请问房产税应当如何缴纳?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的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同时转租收入不缴纳房产税,因此贵公司应按房产余值从价计征代缴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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