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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票和股权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你肯定关心!

2015-08-05 09:1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个人转让股票所得是否按照转让财产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为了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目前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问: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第一条第(三)项目关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税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

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

问:个人转让公司股权所得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转让公司股权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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