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地税人员耐心细致的解答,使我知道了公司搬迁应该办理哪些税务方面的事宜,他们还热情地帮我以最快的速度办理了税务注销登记手续。”江宁某建筑公司负责人陈先生说。
原来,陈先生2012年在江宁区成立了一家建筑公司,近期由于江宁的项目已经完工,公司准备整体搬迁到北京去开拓新的业务。对于公司的搬迁,陈先生不知道在税务上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带着这个问题,陈先生向江宁地税局进行了咨询。
江宁地税人员针对陈先生的疑问,向其作了详细解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由于陈先生计划将公司搬迁至北京,并且在南京市江宁区也不再有任何经营业务,所以需按规定到南京市江宁地方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在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发票,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