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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如何征收契税

2015-10-09 14:57 来源:小陈税务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合作建房如何征收契税?

答:甲单位拥有土地,乙单位提供资金,共建住房。乙单位获得了甲单位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属于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乙单位应征收契税,其计税依据为乙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上述甲、乙单位合建各自分得的房屋,不发生权属转移,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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