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起,营改增已经成了财税圈每日必谈的话题,但是作为纳税人来讲,不仅是政策发生了变化,很多业务的办理也发生了变化,比方说原来一个业务要国税、地税两头跑,现在只要到一家就可以办理,方便了很多,那么营改增后办理业务又有哪些小常识呢,今天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有哪些办税渠道,可供选择?
各地税务机关在充分利用好实体办税服务厅资源的同时,会加快完善网上办税、移动办税和自助办税平台的功能,努力实现各类办税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保证多元化办税渠道顺畅高效。系统技术人员会及时解决纳税人网上办税遇到的技术问题,办税服务厅的自助办税区会安排专人辅导纳税人操作自助办税系统。
二、纳税人对营改增的操作流程不熟悉怎么办?
可以请主管税务机关给予帮助,也可以直接委托专业的涉税中介机构代为办理。
三、纳税人如何选择涉税中介机构?如何判断涉税中介机构是否具有执业资格?
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的“税务师事务所查询”模块查询取得执业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信息,了解税务师事务所的成立时间、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信息。
四、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增值税,突然要申报增值税了,很多政策都不清楚,怎么办?
纳税人可以从各种新闻媒体了解相关政策。各地税务机关会充分利用各种媒介主动向纳税人宣传营改增政策和办税流程。如:利用纳税人学堂、专题培训会等形式开展面对面培训辅导;税务网站、官方微信、移动办税终端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在办税服务场所设立营改增咨询岗;在办税服务场所发放营改增资料;在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设立 12366 纳税服务营改增咨询专线,等等。
五、营改增前不涉及国税的业务,每个月在地税就能办理完所有事项。营改增后,有什么便利的服务举措?
建议纳税人尽量实行网上申报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缴税,可节约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同时各地税务机关在积极探索推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税,采取国税、地税互设办税窗口、共同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共建新设的办税服务厅等方式,努力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此外,为方便纳税人办税,部分业务的增值税将由国税局委托地税局征收,并代开增值税发票,这部分纳税人可继续在地税办理完所有事情。
六、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应去哪里办理增值税的涉税事项?
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营改增涉及大量自然人纳税人,为确保相关办税业务平稳过渡、无缝衔接,税务总局决定,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继续由原地税局办税地点代征增值税并代开发票。
纳税人不需要去国税局办理业务。
七、地税发票能用到什么时候?可以同时用国税地税发票吗?
5 月 1 日起,原地税营业税发票将停止使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国税局向同级地税局提供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地税局代开发票部门为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哪些联次交与纳税人持有?
地税局代开发票部门为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发票,统一使用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第四联由代开发票岗位留存,第五联由征收岗位留存,其他联次交给纳税人。
九、我的经营地点离主管税务机关较远,能选择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办税吗?
各地办税服务厅将大力推进部分涉税事项同城通办,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日常涉税事项。同时,还将通过系统自动预警或人工直报方式,建立办税服务厅等候状况实时发布机制。通过官方网站、手机 APP、微信、短信等多种渠道,实时向纳税人发布相关信息,便于纳税人合理选择办税时间和办税地点。
十、哪些业务可以同城通办?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通知》(税总发〔2016〕46 号),明确了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在内的 7 大类 53 个事项列入同城通办业务范围,各地税务机关将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同城通办,具体通办事项请以各地税务机关公开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