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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纳税人销售产品时赠送促销品如何征收增值税

2017-02-28 16:44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题】

金融业纳税人销售产品时赠送促销品如何征收增值税?

【答复】

银行、保险公司等纳税人销售产品时,附带赠送客户的促销品,购买者已统一支付对价,不列为视同销售范围,按实际收取的价款,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纳税人在促销活动中向未购买服务的消费者赠送的促销品,应属于无偿赠送,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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