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每个月只能按照销售额全额缴税不能有任何抵扣?
【答复】
不是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小规模纳税人也有可以进行税额抵减的情况,那就是初次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即我们俗称的“税控设备”,购买税控设备的金额是可以全额抵减税额的,本期不足抵减的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另外提一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