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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家庭贫困的员工发放的补助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01-30 13:58 来源:江苏地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题】

公司给家庭贫困的员工发放的补助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因此,公司给家庭贫困的员工发放的福利费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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