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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加油卡能否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4-01-24 09:09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我在某加油站一次性购买了加油卡,我要求加油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加油站说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请问,我购买加油卡能否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山西省国税局12366答:《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十二条规定,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上述个人可以按照加油卡的回笼记录,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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