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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尽量勿逾期

2014-05-26 10:00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最近有很多朋友谈论逾期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合理的问题。我认为关于逾期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给予了纳税人合理的抵扣权利,但是程序很复杂、抵扣时间很漫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需要逐级审核,层层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故办理时间较长。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注意要在规定的180天认证期限内认证,避免产生逾期未认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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