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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技术同时提供技术培训税收如何处理

2014-06-23 13:39 来源:宁波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我公司准备转让一项技术,同时需为购买方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请问技术培训的收入可否并入技术转让收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的规定,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是指转让方为使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实现产业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产生的收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一并收取价款。

  因此,若你公司的技术培训收入符合上述条件,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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