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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取得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是否缴纳营业税

2014-06-27 15:03 来源:深圳地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由于房屋出租方违约,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未能履行,请问承租方按合同规定取得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收入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方未向出租方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其从出租方取得的违约金收入,不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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