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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互联网提供彩信服务应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2014-07-02 09:20 来源:浙江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单位利用互联网提供彩信服务应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税率多少?

  答:自2014年6月1日起,单位利用互联网提供彩信服务应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其中“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属于“增值电信服务”的应税服务范围,税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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