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刚从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因为客户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不买防伪税控系统,直接使用原来的机打发票,但是按正常一般纳税人规定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规定:“……总局决定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新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推行一机多票系统。”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15号的规定:“……报刊自办发行、食品连锁以及药品批发行业的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对象多为消费者或者使用单位,开具普通发票零散且发票用量大。为解决这些特殊行业开具普通发票的实际困难,上述3个行业中的企业可依据国税发〔2006〕78号文件的规定,比照商业零售企业自行决定是否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你公司如果符合上述政策要求,可以继续申请使用通用机打发票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