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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压线是否可抵扣进项

2014-07-08 15:17 来源:厦门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我公司取得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压线,这样的发票是否可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4号)第一条规定,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故,你公司取得的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压线不符合发票开具要求,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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