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个人所得税 > 正文

保险产品分得的红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4-08-07 09:28 来源:河南地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 个人取得的保险产品分得的红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546号)第二条规定:“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按”其他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hwk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