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税票处理 > 正文

营改增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应开具什么发票

2014-08-13 11:04 来源:山东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应开具什么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规定:自本地区营改增试点实施之日起,增值税纳税人不得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之外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服务接受方索取货运专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填写《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代开货运专票按照代开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执行。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hwk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