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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将继承的住房出售的购房时间如何确认

2014-09-09 09:17 来源:北京地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根据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四、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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