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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新客户是否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014-09-12 11:02 来源:宁波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如果您单位收到一家企业开具的税率不是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可以认定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一家新客户您公司需开具发票时最好请对方提供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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