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消费税 > 正文

委托其他公司代理出口可否享受出口货物免退税

2014-09-29 09:36 来源:广东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委托其他公司代理出口货物,是否可以享受外贸企业的出口货物免退税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因此,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属于非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公司代理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不适用外贸企业的出口货物免退税政策。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hwk
相关资讯: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