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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接受捐赠固定资产设备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4-10-16 16:56 来源:福建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居民企业接受其他企业的无偿赠送固定资产设备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规定:“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

  第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

  第二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因此,居民企业接受来自其他企业无偿赠送的固定资产,依照上述文件规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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