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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失业人员可否重复享受各项扶持就业的税收优惠

2015-02-11 14:24 来源:新疆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下岗失业人员是否可以重复享受各项扶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第五条规定:“本通知所述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已享受各项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企业的就业人员既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其他扶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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