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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有无税收优惠

2014-06-30 14:55 来源:天津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企业咨询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有无税收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66号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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