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纳税辅导 > 增值税 > 正文

已代开专用发票的小微企业可否免增值税

2014-11-20 09:00 来源:每日商报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微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吗?

答:依据57号公告规定,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因此,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微企业,只要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享受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