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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清算能否按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04-27 10:48 来源:宁波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我公司现享受15%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现公司准备注销,请问清算所得应适用什么税率?能否按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第12行“税率”明确“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25%”。

  因此,你企业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营救清算所得依照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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