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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018-01-03 17:00 来源:北京12366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题】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未按期办理是否处罚?

【答复】

根据《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9年第19号)第五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规定,非居民、扣缴义务人或代理人实施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有关事项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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