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涉税会计 > 企业所得税会计 > 正文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短于税法年限的如何税前扣除

2014-06-24 12:01 来源:江苏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若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应如何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五条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hwk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