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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是以货物的全额转出还是以差额转出

2014-07-02 09:45 来源:安徽国税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题: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有残值,做进项税额转出,是以货物的全额转出还是以差额转出?

  解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以下情形的:(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非正常损失的货物依据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做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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