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土地增值税能否税前扣除的政策分析
资本运作的涉税问题已成为广大投资者和财税专业人士面临的最具挑战性的税收问题之一。因此,亟待需要提高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资本运作涉税事项的能力,帮助中介机构拓展高端业务领域,打开资本运作涉税鉴证服务市场。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服务是推动资本市场稳定与健康发展,促进资本市场良性循环的一个关键环节。当前,研究和探讨注册税务师行业涉足资本市场的问题,发挥税务中介在资本市场的作用,以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持续发展,应当成为我国政府管理机构、税务理论研究人员和注册税务师全体同仁共同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为此,笔者就如何发挥税务中介在资本市场的作用,提出以下个人观点和具体建议。
一、我国资本市场的税收政策
资本市场税收政策作为调节资本运作和经济运行的重要杠杆之一,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资本市场税收政策通过投资者心理预期、金融商品价格、投资者收入等释放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发挥分配机能与调节机能,从而对资本市场以及宏观经济运行产生重大影响。
(一)、我国资本市场涉及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1、营业税
1)、纳税人:具有证券买卖行为的机构和自然人。
2)、计税依据:卖出价减买入价差。
3)、税率:5%。
2、企业所得税
1)、征税规定:基金单位差价收入征税。
2)、税率25%。
3、个人所得税
1)、股息、红利按20%的税率。
2)、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
3)、利息所得。
4)、出售股权转让收益。
4、印花税
1)、计税依据 一是在发行市场上,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企业发行的债券和股票所取得的收入。二是对流通市场上交易的证券。
2)、税率
按“营业账簿”税目课征0.5‰的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交易双方征收的1‰的印花税,对非上市的股票交易不征税,对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投资基金等证券的交易也不征税。
3)、解缴入库比例 92.5:7.5
我国资本市场除涉及以上的主要税种外,还需视情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等。
(二)、我国资本市场的税收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75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通知(财税〔2002〕128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
6、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
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本市场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203号)
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204号)
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公司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3号)
1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6号)
11、国税函[2004]964、991、 1016 、 1018、 1062、1063、 1068、 1069、1084、1092、1118、1236号等文件,明确了对符合条件的80余家证券公司集中缴纳所得税的政策。
1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04]173号)
1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
1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
1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
16、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货经纪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04号)
1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5号)
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
1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2号)
20、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7〕84号)
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关闭汇总纳税证券公司营业部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52号)
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112号)
2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78号)
2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40号)
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70号)
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
2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08〕126号)
2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
2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判定中国居民股东控制外国企业所在国实际税负的通知(国税函[2009]37号)
3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
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81号)
3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所持H股派发股息不予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173号)
3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3号)
3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0号)
3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3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B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4号)
3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61号)
38、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印发《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稿》的通知(所便函[2010]5号)
二、我国资本市场涉税鉴证服务的现状
对于注税行业来说,上市公司是巨大的潜在市场,而目前注册税务师在资本市场上的地位很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九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中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应该报送: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说明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意见;主管税收征管机构出具的最近3年发行人纳税情况的证明。从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看,上市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说明也要由注册会计师出具,限制了注册税务师在资本市场的行业拓展。
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历程相对较短,而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也只是近几年的事,加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捷足先登,而作为提供涉税鉴证类服务产品的税务中介,现行的所有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注册税务师行业在资本市场的可做涉税业务。由于没有名分和地位,税务中介在资本市场难以发挥专业优势,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一大遗憾。
注税行业在资本市场地位低是制约注税行业发展的难题,已经引起了注税行业的广泛关注。明确和规范注册税务师行业在资本市场涉税鉴证类服务的业务问题,涉及到税务师事务所的营业规模,关系到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没有资本市场涉税鉴证服务法定业务,严重制约了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这也是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
三、注册税务师资本市场涉税业务的拓展
为了积极拓展注册税务师在资本市场中的业务范围,充分发挥税务中介在资本市场的作用,大力加强注税行业在资本市场的地位,向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提出以下初步设想和具体建议。
资本市场涉税鉴证:在上市公司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纳税证明时,需要提供注册税务师出具的纳税审核报告。不断完善、创新资本市场涉税鉴证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进一步拓宽注税行业的业务范围。
资本市场涉税服务:拓展高端业务领域,打开资本运作涉税服务市场。包括:税收自查,高端税务咨询,税收筹划,涉税流程设计和诊断,转移定价,税企纠纷协调,税务风险评估与控制,税务会计等。
资本市场非涉税服务: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行业协会,加强与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等机构的沟通和协调。研究注册税务师如何进入资本市场,划分和界定与其他相关的行业,如律师、注会、注评、等行业业务交叉和业务兼容的非涉税业务。只有这样, 税务师事务所才能在面临新的业务领域挑战、受到新的复杂业务关系困扰之时, 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和协调,为涉足资本市场提供一种恰当的解决方法。
四、如何发挥税务中介在资本市场的作用
(一)、资本市场的涉税鉴证
1、出具IPO(首次公开募股)纳税证明
在拓展注册税务师行业在资本市场的问题上,应努力扩大注册税务师在资本市场中的业务范围,拓宽市场,推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建议税总规定在上市公司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IPO(首次公开募股)纳税证明时,需要提供注册税务师出具的纳税审核报告,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在资本市场的地位。
2、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涉税鉴证
对于注册税务师行业来说,上市公司是巨大的潜在市场,而注册税务师在资本市场上地位很低。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说明也要由注册会计师出具,限制了注册税务师在资本市场的行业拓展。
(二)、资本市场的涉税服务
1、上市公司税收自查
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协助企业进行自查,应该把关注点放在重大税务风险和重大税务漏洞上,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更正,并考虑补税。要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编写自查报告,对税务机关提出的质疑进行分析,提供相关证据和合理解释。,
2、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高端税务咨询
拓展高端业务领域,打开资本运作涉税服务市场。
高端税务咨询服务是一个多层次架构体系的咨询服务产品,是一个集系统调查、分析评估、科学设计、配套实施、深化管理为一体的复杂过程。
高端税务咨询服务主要有企业税务管理系统建设、企业税务风险评估与管理、企业税务战略安排、关联交易事项服务、并购重组税务咨询等。
使企业对税务风险的事后被动应对变为事前的主动管理,是高端税务咨询的最大特色。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管理层根本不了解本企业有多少税务方面的潜在隐患,更不知道这些隐患对企业健康发展的致命性打击究竟有多大,一般的财务人员也很难说服管理层重视这方面的问题,直到出现税务危机后,企业才会急忙找有关专家堵塞漏洞,通过熟人关系去公关,即业内常说的“铲事”。而高端税务咨询服务则能帮助企业在税务问题还没有出现或者问题刚刚出现的时候进行事先防范,实现对税务风险的主动管理。
如果说传统税务咨询是“点对点”的咨询,那么高端税务咨询则是“点对线”或者“点对面”的咨询。也就是说,税务咨询机构会以企业的税务问题为切入点,对企业存在的所有相关问题作出“诊断”,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比如,企业在税务上出现问题后,税务咨询机构会以税务问题为线索,对企业组织系统、资产构成系统、业务流程系统、商业模型系统、财务核算系统、人力资源系统及战略规划系统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对企业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提出系统的整改建议,从而从根上解决企业存在的税务问题。这样做不仅能使企业避免税务风险,减少涉税成本,而且能使整个企业的管理效能得到极大提升。
3、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税收筹划
在当代中国,资本运作几乎涉及现行的所有税种,资本运作的涉税问题也成为广大投资者和财税专业人士面临的最具挑战性的税收问题之一。
资本运作是公司扩张的重要手段,也是纳税筹划的重要工具。资本运作方式的多样性决定了其税务处理的复杂性,我国现行有关资本运营方面的税收政策十分复杂,亟待完善。企业实施并购、成立新公司、股权转让与回购等资本运作技巧就在于如何运用税法对资本运作的有关规定,利用经营、法律、财务等多方面的综合手段对问题进行分析处理,既降低税负,又规避风险。
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依据客户的实际经营情况,为客户设计最优纳税方案,指导并跟踪方案的实施。对于筹划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将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灵活运用税收缺陷,熟练使用会计处理的技术方法,从“处理程序的合理性、税法选择的适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积极为企业探求节税空间,促使企业税后效益最大化。
4、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涉税流程设计和诊断
5、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转移定价
6、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税企纠纷协调
7、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税务风险评估与控制
8、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税务会计
(三)、资本市场的非涉税服务
资本市场的非涉税服务业务,即与资本市场涉税服务相关、相近和延伸的服务业务。
1、管理咨询
管理咨询服务是注册税务师与非注册会计师激烈竞争的一个领域。其业务范围很广,包括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信息系统、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营效率、可行性研究、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等提供管理咨询意见和建议。
2、完善其他专业服务
这类服务是需要运用专业技能的服务,诸如审查合同、风险管理、制度设计、战略规划、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