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阻碍国企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两大根源
上传文件:null
浅析阻碍国企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工作的两大根源
在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近几期的财务经济数据中,屡次提到“应收账款增长过快,资金占用压力加大”,截止2011年8月末财务快报数据,应收账款净额为高达 亿(因资料数据保密期为6个月,故不便公布)亿,同比增长22.7%。此外,根据相关统计,我国企业坏账率约为5%——10%,账款拖欠期平均是90天。而美国,平均坏账率是0.25%——0.5%,账款拖欠期平均只有7天,相差十倍之多,中国企业应收账款现状不容乐观,已严重制约着我国企业的正常发展。
针对应收账款存在的问题,很多权威人士、专业机构还有一些有实战经验的企业给出了系统的专业、有效的管理建议,比如:1、提高产品竞争力、确保产品质量;2、科学分析资源共享信息状况,合理制定信用政策,加强客户资信的管理;3、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实行货款回笼业绩考核,明确清收责任,做好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加强催收力度,建立法律保护体系;4、加强销售部门的积极性、强化财务和生产部门的辅助作用;4)借助应收账款出售与融资渠道提高变现能力……等等措施。
纵观这些报告、论文、研讨会的内容,对于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建议无非就是上述内容,大同小异。其实,相对于企业屡攻不克的技术难题、相对于惨烈无序的市场竞争,应收账款问题实在不算什么疑难杂症,何况还有这么多实战效果非凡的成功案例可以借鉴,但为何很多国企拿着这些专家开出的良方,却无法药到病除?应收账款仍然以势不回头的趋势逐期增长、坏账损失笔笔皆是,管理成果甚微呢?——“良方有效、企业无心”。让我们审视一下“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在企业的地位。这并不是企业一项重点的、长期的工作,翻看每一年的《财务工作要点》、《年终财务工作总结》,可以发现,这项工作只是偶尔存在于某段资金趋紧的非常时期,比起企业红红火火的“降本增效”运动、比起被企业一直挂在嘴边的“质量万里行”运动,“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充其量只是一句口号,一个点缀,没人会切实投入。即使在异常重要的“资金管理工作中”,“加强应收账管理工作”也只是被“加大货款回收力度”一句话一带而过。而且收回拖欠货款的业绩也经常因为伴随着“债务重组”的损失和其他妥协条件被低调到只是报告中的一个数字,比起铺天盖地大势宣扬的降本增效业绩庆功会来讲,应收账款管理就像一个坐冷板凳的替补。企业为何对其如此无心,厚此薄彼呢?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制度是元凶
企业的应收账款可能会因种种原因无法收回产生坏账损失,按照当前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可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以及个别认定法逐期估计坏账损失,计人当期费用。等坏账实际发生时,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制度的初衷是要合理、稳健地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降低企业财务风险。但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它无形中也成了国企怠慢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元凶。
让我们来看一笔无法正常收回的应收账款在企业从出生到消失的生活轨迹:假设金额为1000万,企业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该笔债权诞生后的第一年末,企业按5%计提坏账准备50万,在当期利润中扣减,资产负债表上该笔债权以净额950万列支;第二年,企业按10%补提坏账准备,在当期利润中扣减50万,净额以900万列支……第五年,企业按100%的比例补提坏账准备,净额以0列支。至此,该笔债权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上已完全退出,其损失已分五年逐期列入利润表。五年以后,企业可以拿着确凿的证据,或者因为债权时间过长,企业甚至可以“债权挂账时间长、清理困难、无法联系双方经办人”等理由请中介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然后正大光明地核销该笔债权,又或者再拖上一段时间在上任高层离开后的某个时间,寻找理由报核。其后的“账销案存”工作也只不过是走过场的程序,至此该笔债权就在企业寿终正寝。通常大中型企业,在资金充裕、利润丰厚的年份不会关注这些正在一点点消失的应收账款,只要应收账款单笔金额不过分巨大、引人注目。而且应收账款核销时,“对方刻意拖欠、无理拒付”会让人觉得企业是多么无辜、无奈,加上时间相隔甚长,没人会再把当时实现这笔销售的情况与之联系。一旦有幸碰上类似“清产核资”“公司制改制”“兼并重组”之类的大型运动,更加可以高枕无忧,有如此冠冕堂皇的官方渠道可以杀人灭口、毁尸灭迹,还有何后顾之忧?
二、国企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是帮凶
除了一些特殊的行业外,目前大部分国企的考核执行的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2号令:《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考核分两种,一是,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二是、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国资委依据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实施奖惩和任免。第22号令的第八条,年度经营考核指标中基本考核指标为:利润总额、经济增加值,分类指标则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点,针对企业管理“短板”,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技术创新投入及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任期内的基本考核指标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分类指标也主要是围绕技术创新能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等确认。综合分析这些考核指标,发现均未直接涉及应收账款管理。虽然计提的坏帐准备会直接扣减利润,但以账龄分析法为例,收入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相对于收入毛利率实在微不足道,尤其是对一个大型企业。例:假设一个企业的毛利率为15%,收入中的一半为赊销,则第一年坏账比例对利润的影响仅为-2.5%。所以在对外的各种宣传、报告会上,企业提的更多的是利润总额、更注重的是收入的增长。
此外,有一点需要特别更正:在很多事企业部门的座谈会上、对外经济数据报告上,会出现这样的说法——“企业应收账款增长率高于当期营业收入增长率”,并将其归为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不利的结果证据。事实上把收入增长率和应收账款增长率进行比较、联系,是不严谨、有时甚至不合逻辑,因为两者的比较基数是不相同的。例如:一个企业,上年的收入100万,今年收入150万,则收入增长率为50%。假 设这个企业年初的应收账款为10万,而年末则有60万(其中当期收入的三分之一赊销),那么应收账款的增长率为5倍。应收账款的增长率远远大于收入的增长,且这种情况是合理存在的。
这种意义重大且几乎是唯一直接约束企业经营者行为的考核制度因为没有涉及应收账款管理,在无形中纵容和放任了企业对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漠视,一面是坏账准备制度为应收款项的消亡开辟官方渠道,另一面央企的考核制度又为其保驾护航,所以大部分国企只是在外部金融环境趋紧的情况下被动地联想一下应收账款余额规模,不会有任何实质上的大手笔动作。而对国资委来说,国企之间的相互拖欠,并不意味真正的损失,所以也就半睁半闭地把精力放在了其他更重要的管控方面。
当然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这两点先天不足,是完全可以通过后天努力来补救的,只要企业坚定势在必行的信心,应收账款的问题实在不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