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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涉税服务

作者:樊其国  上传时间:2011-3-11 0:0

  务院批复同意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明确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国家发改委也下发了《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随即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工作意见》深府〔2010〕191号,前海开发开放步伐正在加快。因此,深圳注册税务师行业应当牢牢把握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进行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作用,以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开放发展为契机,积极探索促进包括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服务在内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新经验。不仅是大有作为的,这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更是树立深圳注册税务师形象,提高行业执业水平,拓展涉税服务市场的重要发展机遇。

  一、国务院明确前海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一)、根据国务院《批复》,《规划》实施要在“一国两制”框架下,进一步深化粤港紧密合作,以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国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为全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香港国际经济中心的优势和作用,利用前海粤港合作平台,推进与香港的紧密合作和融合发展,逐步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在全面推进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合作中发挥先导作用。

  (二)、《批复》要求加强统筹规划,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总部经济,促进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增强资源配置和集约利用能力,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成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基地和具有强大辐射能力的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引领带动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升级。要进一步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作用,以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开放发展为契机,积极探索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全国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新经验。

  (三)、《批复》指出,广东省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前海现代服务业对珠三角产业升级的引领带动作用。深圳市抓紧组织落实《规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健全民主法制,充分利用全国人大授予的经济特区立法权,为前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优良的法制环境,超出授权范围的立法要按规定报批。

  (四)、《批复》还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前海开发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广东省、深圳市等有关方面参加的协调机制,帮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相关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促进前海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国务院批复通过前海总体发展规划,打造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意在使现代服务产业在体制机制上有所探索,条件合适可在全国进行推广。通过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可以引进香港管理服务的先进经验和人才,利用香港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优势,利用前海的地缘及交通便利。同时,赋予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示范开发的国际视野,并展示出深圳新时期对外开放、打造国际都会的城市形象。

  (六)、前海深港服务业合作区具有全新的开放内容和改革内容。

  深圳专门成立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根据深圳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划草案,深圳前海将重点发展六大产业,即总部经济、创新金融、现代物流、科技及专业服务业、通信及媒体以及高端服务业。

  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概况

  前海区位于深圳西部蛇口半岛的西侧、珠江口的东岸,地处珠三角区域发展主轴和沿海功能拓展带的十字交汇处,由双界河、月亮湾大道、妈湾大道和前海湾海堤岸线合围而成。属于深圳和香港的公共区域,面积15平方公里。前海在深港两个机场的连接线上,深港西部快速轨道、广深沿江高速、西部通道和深圳地铁等交通设施汇集于此,具有良好的海陆空交通条件和突出的区位优势。前海虽然规划面积小,却是开放程度高、体制机制新、先行先试空间广、产业发展潜力大、支持保障措施优的规划区域。

  1、打造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利用前海粤港合作平台,推进与香港的紧密合作和融合发展,逐步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在全面推进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合作中发挥先导作用。前海开发有望承担起新一轮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任务,作为国际资本进入中国的“桥头堡”和高端产业的聚集区,前海被视为“特区中的特区”、大珠三角的“曼哈顿”。

  根据《规划》,深港两地将在“一国两制”和粤港合作框架下不断深化合作,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促进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完成三步走的目标:

  2010年—2012年是前海初创阶段。这一时期全面完成合作区的土地整备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景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制度设计和政策法规取得一定突破,基本形成公平、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和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

  2013年—2015年将是前海发展的提升阶段。这一时期基础设施建设将基本完成,并初步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城区,深港合作取得明显成效,产业政策环境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开放和完善。

  2016年—2020年是前海的发展阶段,一个基础设施完备、国际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将完全建成,并具备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和法律环境,形成结构合理、国际化程度高、辐射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这里将聚集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企业,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中心和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

  2、重点推动四大主导产业

  《规划》提出,坚持深港合作、高端引领、服务广东、面向全球的战略取向,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及专业服务四大产业领域。

  金融业主要包括推动以跨境人民币业务为重点的金融领域的创新合作,推进深港资本市场创新合作和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根据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努力将前海建设成为国家金融创新和对外开放的试验示范窗口。支持符合条件的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到深圳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合资证券公司。

  现代物流业方面,按照深港共建全球性物流中心的目标打造区域生产组织中枢和国际供应链管理中心,发展航运衍生服务等,促进深港两地现代物流业深度合作,形成高端物流业的集聚区,强化对珠三角制造业生产组织服务能力。

  信息服务业方面,统筹规划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全面提升信息传输服务能力,高水平发展信息传输服务业,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全力打造南方物流信息交换中枢和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大力发展信息内容服务业,加快推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

  在科技及专业服务上,前海将汇聚科技服务和专业服务资源,优先发展科技创新服务,大力发展创意设计服务、高端咨询和会展服务等专业服务,适度发展会计、法律服务,构建区域性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生产性专业服务基地,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和自主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3、呈现“三区一带”发展格局

  前海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将在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空间品质、塑造城市风貌、优化生态环境等方面达到国际一流城市。按照《规划》设想,前海将依托现代服务业的产业形态,积极发挥前海口岸联通深港的优势,沿前海湾形成特色鲜明、有机联系的“三区一带”发展格局。其中,“商务中心片区”重点发展金融、信息、贸易、会计、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吸引企业总部集聚发展:“保税港片区”以前海湾保税港区为依托,重点发展现代物流、航运服务、供应链管理、创新金融等服务业:“综合发展片区”承接商务中心片区、保税港片区的功能拓展,实现与“商务中心片区”、“保税港片区”的协调发展,成为集聚性强、功能复合的综合型产业发展区;而“滨海休闲带”则大力推进环前海湾滨海生活岸线建设,打造集生态性、景观性、文化性为一体的高品质滨海公共活动区。

  三、培育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税鉴证服务市场的必要性

  深圳注册税务师行业经历了十余年的探索和实践,现已逐步发展成为智力密集型行业、现代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的涉税中介组织。我们要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作为深圳乃至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改革创新的“试验田”。

  (一)、时逢重要的历史发展机遇。国务院批准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中规定:完善创新服务体制,大力培育和发展技术评估、技术转移、产权交易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其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可以先行先试。

  (二)、可以借助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之机遇,大胆探索,率先突破。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整体拓展深圳注册税务师业务新领域,深圳注册税务师行业应当可以先行先试。

  (三)、深圳注册税务师协会勇于创新, 有所作为。深圳税协积极为税务师事务所拓展涉税业务市场,发挥税协协调优势,拓展行业新型业务,注重拓展注册税务师业务项目和服务领域。为税务师事务所拓展市场业务空间,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四)、深圳注册税务师有拓展业务新领域的强烈意愿。拓展前海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涉税鉴证服务市场,是历史赋予深圳注册税务师的重要发展机遇,是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是加快发展税务师事务所的迫切要求,也是深圳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强烈呼声。在深圳前海开展业务新领域拓展试点,条件和时机较为适宜。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初步明确和基本规范拓展深圳注册税务师业务新领域的范围及内容,为全国推行深圳注册税务师业务新领域拓展提供样板和经验。

  (五)、拓展前海注册税务师新业务领域,是深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现实需要。与注册会计师、律师一样,注册税务师行业同属现代服务业中的高端产业,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本身就是经济结构调整的组成部分,同时,拓展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服务领域,能够为服务业其他门类的发展以及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提升,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和服务。深圳注册税务师行业要充分利用经济特区业务新领域拓展的利好政策,拓展视野,提升素质,结合各自优势,创造有利条件,不断寻求突破,积极参与新业务拓展试点和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开拓新业务领域的能力。

  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税鉴证服务的前期准备

  目前,包括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在内的深圳经济,正在进行前所未有的结构调整、模式创新和战略转型,而注册税务师行业自身发展,本身就对深圳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快深圳服务业发展有着直接的贡献。与此同时,要解决制约深圳经济发展的瓶颈和症结,实现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的目标,也迫切需要注册税务师通过拓展相关新业务领域作支撑,来提供高端专业服务。

  (一)、将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税鉴证服务列入注册税务师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十二五”期间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应将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税鉴证服务,作为创新业务拓展的重要内容,列入注册税务师行业五年规划,指导和引导深圳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特殊地域的发展,支持和鼓励税务师事务所根据地域特点开发新兴市场,根据纳税人特点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策略拓展新型业务;并注重以技术优化结构,逐步由劳动密集型向智力密集型转化;促进区域结构调整,优化税务师事务所的区域布局,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涉税鉴证服务市场发展格局。同时,深圳注册税务师协会也应将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税鉴证服务纳入《税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和《注册税务师业务指导目录》。并通过制订《税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和《注册税务师业务指导目录》。做好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涉税鉴证服务新业务拓展的指导和推介工作,规范注册税务师法定业务范围,明确业务准入的基本原则,监管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行为。

  (二)、明确注册税务师属于现代服务业范畴和专业服务业构成

  作为智力密集型行业、现代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应当积极构建区域性的涉税鉴证服务基地。在前海汇聚专业服务资源,拓展涉税鉴证服务市场,探索深港两地涉税鉴证专业服务审核结果在香港和内地互认。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和自主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动加强深港税收服务合作交流

  加强深港涉税服务合作,主动加强与香港税务学会等港方有关机构的联系与沟通,以前海涉税服务为重点,加强深港税收服务合作交流,表达深圳注册税务师行业加强深港税收服务合作的诉求和意愿,交流与协调深港前海税收服务必要性、可能性、可操作性。彼此了解双方涉税服务行业的最新进展,为今后加强香港与深圳涉税服务行业间的友好交流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并就未来在税收服务方面的合作交换意见,支持深圳企业走出去和吸引香港企业来深圳投资,顺应深港两地深层次融合的大趋势,促进两地社会经济繁荣和发展。

  (四)、积极筹划参与2011年第二届深港经济与税收论坛

  首届“深港经济与税收论坛”已在深圳召开,该论坛是深港经济合作迈入全新阶段的背景下,由深港两地税务学会共同倡议召开的。有效地促进两地税务学会进行制度化、机制化的交流和合作,为深港经济共同发展献计献策。两地税务学会共同商议决定论坛第二次研讨会于2011年择期举行,研讨主题由双方协商确定。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应加强与深圳市国、地税务学会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争取参与2011年度第二届深港经济与税收论坛,表达行业述求和意愿,了解香港地区注税行业的情况,就涉税服务、涉税鉴证业务进行交流,并积极做好调查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

  (五)、解析评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的利好政策

  从当前来看,深圳注册税务师拓展前海合作区业务新领域,相对于全国兄弟省市,有着自身的特色、独特的优势、利好的政策,我们从中可以看到深圳注册税务师拓展新业务领域的希望所在。深圳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市场新领域拓展的利好政策,我们可以通过《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高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3个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和分析。

  (六)、探讨创新前海涉税鉴证服务的深港合作模式

  研究和探讨前海涉税服务的深港合作模式,培育具有深圳特色的前海涉税服务市场,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崭新工作,需要作为高端涉税服务研究课题立项。因此,建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协会共同组织,以前海涉税服务为课题,从理论、政策、实践,必要性、可能性、操作性及空间范围分析入手,为我国注册税务师新业务开发提供理论和实务研究支持。探讨两地企业及个人面对的中港税务问题及就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经济发展。根据需要组建由政府部门、学术界、执业界专家等各方面人士,通过举办研讨会等方式,从理念、需求、政策、技术、人才、组织领导等各方面,提升行业对前海涉税服务的深港合作模式必要性的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做好行业服务经济社会新领域的研究,确定促进工作目标和思路。

  (七)、培养造就具有国际水准的高端涉税服务人才

  高标准、严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一批高质量、具有国际水准的经济管理和税收服务人才,对落户前海的国际性大企业、大财团、跨国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税务服务,是深圳市注册税务师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深圳市注册税务师能胜任这方面的人才还非常稀缺。因此,通过国际互访、境外培训等形式,增强国际间学习和交流,加强与国(境)外税务师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促进行业国际化发展。培养具有较高外语水平,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高级税收服务人才乃当务之急。

  (八)、研究分析深港税制结构

  通过对深港两地税收结构和税收管理体制的比较,找出深圳与香港之间税收管理方面的差距和税制结构方面的不足之处,可以揭示两地税收差距给予我们的启示。

  根据“十二五”时期我国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深圳将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届时将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逐步消除重复征税,并将开征环境保护税、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首先要强化税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在实施和完善消费型增值税的基础上,结合增值税立法,稳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从制度上解决货物与劳务税收政策不统一问题,逐步消除重复征税,促进服务业发展。要开征环境保护税,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其次,要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完善消费税制度,进一步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继续推进费改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财产税制度。另一方面,我国要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培育地方支柱税源。力争在“十二五”前三年基本建立起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十二五”后期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香港税收的基本特征体现为低税率、高扣除、轻税负。其税制简单、税种少、税负轻的基本特征并未随其国际地位的提升而发生大的变动。香港税收结构随著工业化和经济发展渐渐形成,并实行一级财政管理模式。税收结构则主要表现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主要来源于工业部门的经营利润和个人所得,此外还有利息税(89年废除),物业税和遗产税。间接税方面主要有,关税,车辆税,专利税,牌照税。根据统计香港的税收收入主要来自直接税中的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和间接税中的印花税。前者占税收总额大约为80%,后者则占到了约15%.

  正由于香港能够在自由经济下数十年如一日地推行这种税制,使之始终独具吸引外资的能力,保证香港能够从一个地域狭小、名不经传的自由港,迅速地发展成为世界各国货物的集散地、远东地区的海空运输中心以及国际金融、旅游中心。在香港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中,香港的税种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税种相比,具有种类较少,且大多数是直接税的特点。

  香港实行税收来源地域管辖权,从而使征税面大为变窄。据此,不管收入取得者是否属香港居民,仅对来源于香港境内的所得征税,即使是汇到香港的境外所得,也全部免税。这种严格限于境内所得征税的税收原则,使香港成为一个著名的“国际避税港”。

  (九)、积极筹备前海涉税鉴证服务市场可行性论证和试点准备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敢闯敢试。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为载体,学习和借鉴香港税务师同行的先进技术、管理方式、经营理念,探讨适应深圳经济发展和创新模式的涉税中介服务之路。积极引进国际高端服务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经营方式、组织形式,在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上尝试探索。认真研究《规划》内容,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梳理,对国家已明确的扶持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对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领域,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发展;对国家只作原则性规定的领域,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需要进一步探索的政策措施,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对在事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不断拓展现代服务业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深圳注册税务师行业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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