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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八盼

作者:樊其国  上传时间:2011-3-11 0:0

  注册税务师行业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税收征收管理改革而逐步发展,通过借鉴国际经验和作法,结合我国涉税执业的实际,进行了近二十年的探索和实践,现已逐步发展成为智力密集型行业、现代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的涉税中介组织。按照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要求,当前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还有不少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期盼2011年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有一个跨越式的发展,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一盼摈弃或替代注册税务师等同于税务代理的理念和提法

  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前期的税务代理的探索和做法,在一定时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注册税务师行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新要求,“税务代理”的提法,或用“税务代理”替代注册税务师行业名称、职能和作用等,已远远不能适应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现状,并严重制约着其发展。

  “税务代理”的提法,或用“税务代理”替代注册税务师行业名称、职能和作用等,笔者认为“税务代理”的提法或替代作用欠妥当,特提出质疑,并拿出商榷意见。同其他中介机构相比较,现代服务业所包含的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律师等行业,除了注册税务师行业外,其他行业均未有“代理”的提法。税务代理的提法同注册税务师的地位和行业现状不相匹配。

  “税务代理”的提法,在社会上和行业内比比皆是,不胜列举。如文件中《关于举办 “税务代理相关法律”培训班的通知》,教材里《税务代理实务》,会议上某地税务机关领导在注册税务师行业年会上,讲话不到三分钟,竟使用“税务代理”一词达10余次,业业务交谈时“税务代理”的口语使用频率更是举不胜举。现代服务业里哪里有代理一说,注册税务师的社会地位又如何体现?因此建议摈弃或替代“税务代理”的提法。

  在制定政策和立法上——  以“涉税服务”的规范概念替代现行的“税务代理”概念。

  在职能作用上将税务代理改变为涉税服务,涉税鉴证、非涉税服务等;

  在机构名称上将税务代理机构改变为涉税中介机构、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行业;

  在业务工作上将税务代理服改变务为涉税服务,如代帐服务、财税外包服务等。

  二盼提供注税义工(红马褂)税务援助

  注册税务师提供红马褂义工税务援助,可以展示注税形象,担当行业社会责任。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协调处理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办理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涉税事宜过程产生的矛盾和分歧,消除税企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利用注册税务师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优势,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造成自己合法权益的损害,或对税务机关行使税务行政职权所产生的消极后果,可以通过请求注税红马褂义工提供税务援助(特殊的纳税服务)。为排除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对税收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侵害,通过解决税收争议,制止和矫正违法或不当的税务行政侵权行为,从而使税收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获得补救。

  税务援助以税收争议为前提,并以税收争议为调整对象。主要内容是审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税务援助的目的是对违法或不当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所造成的消极后果进行补救,以保护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盼整体拓展注册税务师业务新领域

  大幅度拓展税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是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是加快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迫切要求,也是广大执业注册税务师的强烈呼声。

  在包括工商企业在内的全社会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缺乏认识和了解的前提下,在涉税执业法律地位较为低下的条件下,在注册税务师行业执业尚不规范的环境下,明确注册税务师法定业务,是国家税务机关依法支持、管理、协调、指导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工作职责,更是注册税务师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

  在坚持涉税服务业务自愿委托的前提下,研究涉税鉴证类业务实行法定委托的可行性,探讨非涉税鉴证业务的可能性及空间范围,逐步建立和完善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涉税业务体系,拓展注册税务师业务的发展空间,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是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当前的一项艰巨的、重要的、紧迫的工作任务。

  拓展税务师事务所新业务领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现实需要。注册税务师行业是现代服务业中的高端产业,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本身就是经济结构调整的组成部分,同时,拓展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服务领域,能够为服务业其他门类的发展以及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提升,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和服务。

  (一)、深化涉税服务业务

  在国家税务总局14号令《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列举的涉税服务业务的基础上,在维护国家利益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大力拓展涉税服务,政府部门购买税务中介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9部委文件,落实税务机关购买税务中介服务这一项全新的工作,积极探索以政府采购及向社会招标的方式购买税务师事务所服务的模式。为税务师事务所拓展市场业务空间,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出具纳税证明。企业税收自查。高端税务咨询。高端的税收筹划。探讨“走出去企业”涉税服务。涉税流程设计和诊断。转移定价。税企纠纷协税务风险评估与控制。税务会计等。

  (二)、完善涉税鉴证业务

  明确涉税鉴证类业务问题,关系到税务师事务所的营业规模,关系到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没有法定业务严重制约了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法定业务是有条件解决的:一是《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后明确涉税鉴证类业务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法定业务有利于全方位协税护税;二是国家税务总局是注册税务师协会的主管机关,可以为注册税务师行业明确法定业务而开展相关工作;三是按照总局14号令,总局和省局都可以规定行业发展所做的业务范围,规定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法定业务顺理成章。在新的市场经济形式下,注册税务师行业涉税鉴证业务应分阶段、有计划、积极稳妥地予以推进和发展。

  (三)、拓展非涉税服务业务

  非涉税服务业务,即与涉税服务相关、相近和延伸的服务业务。这类服务是需要运用专业技能的服务,诸如管理咨询、审查合同、风险管理、制度设计、战略规划、破产管理、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领域。管理咨询服务是注册税务师与注册会计师激烈竞争的一个领域。其业务范围很广,包括对公司的治理结构、信息系统、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营效率、可行性研究、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等提供管理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盼开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注税专题研讨活动

  实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行业专题研讨,探索行业发展规律。如注册税务师行业立法的理论研究,政府职能转换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条件下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职能作用的研究,拓展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业务领域,政府采购购买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代理模式的可行性研究,开展税收改革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影响的研究,税收筹划,资本运作与税收、资本市场税收与涉税鉴证服等,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当前应当重点开展新业务拓展的专题研讨。建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开展新业务拓展理论、做法经验的交流,跟踪国内外新业务领域发展趋势,为我国税务师事务所新业务开发提供理论和实务研究支持。通过举办有政府部门、研究机构、院校、企业、注册税事务所等方面理论与实务专家参加的研讨会等方式,从理念、需求、政策、技术、人才、组织领导等各方面,提升行业对拓展新业务必要性的认识,形成工作合力。根据需要组成由政府部门、学术界、执业界专家等各方面人士,做好行业服务经济社会新领域的研究,确定新业务促进工作目标和思路,扎实推进新业务开发进程。

  五盼完善行业监督检查规范执业

  注册税务师行业涉税执业质量不高是不争的事实,涉税鉴证报告监督管理法规规章尚属空白,势必影响执业质量和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前途。

  涉税执业质量问题,特别是涉税鉴证报告质量问题比较突出。加之监督不力,管理缺失,检查不严,处理乏力,导致“屡查屡犯”,“有检查无处理”,“违规者得利守法者吃亏”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此外,由于现有的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的市场不完备,技术不成熟,执业不规范,竞争无秩序,法规不完善等原因。导致了涉税鉴证报告的质量问题显现,少数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质量低下,一些问题已经涉及到客户的信任度和税务机关的采信度,直接影响到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信用和声誉。

  影响和制约深圳市注册税务师业涉税执业质量的各项因素,归纳分析为以下几点:一是注册税务师自身业务素质同特区经济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二是自身的经济利益驱动;三是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不到位;四是行业之间、行业内部无序低价竞争;五是行业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缺乏高端涉税服务作支撑,如税收筹划技术等;六是特区过于宽松的税收征收环境,导致少数执业人员图简单、走捷径,从而降低鉴证报告质量;七是执业技术含量低,客户收益实惠少;八是涉税风险成本低;九是采取回扣、降低收费标准恶性竞争的方式招揽业务;十是接受第三方或业外人员而委托出具委托或转包涉税鉴证报告;十一是允许他人借用自己名义从事税务鉴证业务,为他人的鉴证报告签字盖章;十二是接受委托单位的不合理要求,隐瞒重要事实出具不真实的鉴证报告。

  探讨鉴证报告检查方法。规范注税行业执业秩序。建议推行深圳的作法:深圳在全国率先出台首部《涉税鉴证报告管理办法》。2010年2月10日,由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深圳市注册税务师行业涉税鉴证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国税发[2010]23号)。《深圳市注册税务师行业涉税鉴证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具体包括:总则、一般规定、备案与监督、检查罚则、附则,共五章三十一条。该《通知》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深圳市注册税务师行业涉税鉴证报告监督管理步入有规可循、有章可遵的轨道,行业监管不断强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深圳市注册税务师行业涉税鉴证报告管理办法》的出台及实施,标志着深圳市注册税务师行业进入一个崭新的规范发展时期。通过近一年工作实践的证明,作为在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率先推出的第一个地方部门规章,提高了行业管理的法律级次,行业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初步理顺和规范了管理体制,行业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得到加强。通过开展年度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加大对行业管理人员和执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和强化行业宣传,行业形象不断改善,行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六盼不断扩大注册税务师执业力量

  据统计2009年全国有税务师事务所4008家,注册税务师人数达86714人;全行业从业人员77559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28628人,行业全年营业收入63.88亿元。统计资料显示,注税执业规模同我国经济发展需求严重不相适应,不断扩大注册税务师执业力量是今后注税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要完善政策鼓励优秀人员通过考试取得注税资格,二是要提供便利用引导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到涉税中介机构执业,三是认真研究解决现有执业注册税务师离岗的问题,四是创造条件吸纳社会相关人员,如会计、审计、法律等,融入涉税执业队伍,不断扩大注册税务师执业力量。

  七盼加大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宣传力度

  针对当前纳税人普遍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认识不够、理解不透的情况,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手段进行全方位宣传,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增强纳税人的关注,扩大执业对象和范围,提高执业注册税务师的社会地位。

  八盼加强注册税务师的指导、监督、管理、服务

  税务机关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和监督的主体,如何切实加强监管和支持税务师事务所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也事关税务师事务所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和环境。税务师事务所要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和监督,随时检查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其依法和健康有序的执业,这是税务机关责无旁贷的职责和义务。要满腔热情地关心、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积极为注册税务师执业创造一些有利条件,增加一些可做业务。积极培育执业市场,规范涉税鉴证类业务,努力拓展税务师事务所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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