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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变了味的“捐资助学费”透视当前择校问题

作者:韩苹  上传时间:2011-3-17 0:0

  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可谓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大大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也遏制了许多乱收费现象。国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再收取学生借读费,取消包括借读费在内的各种不合理教育收费,借读费即被判“死刑”,这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可与借读费有关的另一项收费,却堂而皇之的进入我们的视野,这便是“捐资助学费”。

  现行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企业和个人的捐资助学做法,无可厚非,是一种爱心行为,也是受群众欢迎的,但是一旦把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指标挂钩起来,捐资助学费就成了借读费的变种,成了一种变相的乱收费。从对一些地方的审计调查看,某地区一些较好的中小学校,都不同程度的接受“捐资助学费”。通过延伸调查,我们发现有些企业捐助的助学款,实为企业老板或员工为了自己子女能到学校就读的“集资款”,有的甚至是学生家长先凑了借读费,再以企业或是小区物业集团的名义对学校进行捐助。借读费是明令禁止了,但是变个说法,穿件看似合法的外衣,打着捐资助学费的名义,借读费便依然鲜活的存在着。我们透过这种变了味的“捐资助学费”看到,借读费和择校费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教育资源发展的失衡。好的学校挤破头,差的学校没人上,这就是教育资源失衡的突出体现,其本身也是教育不均衡发展的产物。在满足了量的需求后,更追求质的提高。重点和普通,城市和乡村,虽不是对立的两极,不过,教育发展的不均衡却是存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为什么很多学生要跨地区甚至跨省去读书?为什么家长要千方百计让孩子进重点学校?为什么择校风屡禁不止?就是因为某些地方学校好,好的学校就意味着师资、校舍条件、环境等方方面面都好,教学质量高,把孩子送进这样的学校家长才能放心,这就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缺乏。

  二、多方利益环节的驱使。借读费和择校费是一笔不小的资金,用处很大,学校、教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都是这个链条上的获利者。有的学校把借读费和择校费直接纳入小金库,上级主管部门听之任之;有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将借读费和择校费纳入专项账户,参与分成,然后返还给学校,变相抵消教育经费,减轻应当承担的责任;有的学校收取的择校费或借读费不用交给上级教育部门,直接由学校自行支配,用来改善教学条件,甚至发放教师奖金、福利,用于吃喝招待。

  三、家长热烈又无可奈何的跟进。对家长来说,一切都是为了孩子。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受到良好的教育,这种愿望很热烈,九年义务教育,学费全免了,但这只限定于就读当地就近入学的某一所学校。如果家长想把孩子送到更好的或者更实际的学校上学,那就不再享有这个权利。好的学校,家长都想送子女去,收择校费那是限制学生太多,这是必然面对的问题。一直半明半暗存在的择校费,家长和学校心知肚明,又心照不宣。

  四、职能部门监管的缺失。一些学校为逃避检查,将借读费放在账外或以捐资助学、赞助费入账,当遭到举报被有关部门查处时,学校就能以企业爱心助学和“家长自愿”为掩护,说是学生家长自愿交的,这种“被自愿”的捐资助学费也使教育乱收费的隐蔽性、危害性增加,治理难度增大,让学校逃避惩处,让人无可奈何。

  要从根本上制止择校问题,如果没有对教育资金和资源的合理整合,没有财政补贴的及时到位,没有教育公平理念的深入人心,仅靠一纸禁令式的规定取消,其收效不容乐观,笔者认为彻底根治择校问题要靠多种手段并行。

  一要从均衡师资和生源入手,均衡教育资源分配,促进均衡发展,这是根治择校现象的治本之策。由于经济、社会、民族、地域等方面的差异,教育很难实现完全的公平,人们受教育的权利也很难完全平等。对于政府部门来说,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必须转变资源配置模式,将优质教育资源真正向弱势学校倾斜,而不是向“重点”学校倾斜。资源倾斜不仅限于经费倾斜,更在于校长、师资在各校之间轮换,大力提高薄弱学校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办学质量,让家长对这些学校的基本办学质量、教育管理产生信任。

  二要禁止公办学校借择校之机随意收取“捐资助学费”。《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这样一来,学校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打着“捐资助学”的旗号,一手办理择校手续,一手向择校生家长收钱。因此要对《义务教育法》中有关捐赠办学的规定进行细化,严禁学校私自接受社会及个人的捐赠,所有捐资助学款都应设财政专户,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配用于教育均衡工作。

  三要加强师德师风“三项建设”。现在有的教师不安心从教,教书育人观念淡薄,道德责任感下降,放松了自身学习;有的教师把个人利益看得太重,把教书育人的过程商品化,向学生家长索、拿、卡、要;有的“上课搞应付,家教下功夫”,把主要精力投放到有偿家教上等等。这些都是教育内部及教师自身的问题,因此要提高教育质量效益,优化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就要切切实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教师师德师风“三项建设”。

  四要强化教育主管部门监管和督察。构建制度化、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并对乱收费的学校进行强力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查屡犯、顶风违纪的收费行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

  五要健全举报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有没有变着花样收取借读费、有没有乱收费,学生家长最清楚,不妨利用媒体等各种曝光、监督平台,调动家长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凡主动举报学校违规收取捐资助学费的,保密并所收费用均如数退回。

  取消借读费肯定只是一小步,要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这还需要我们的长期努力,我们期待变了味的“捐资助学费”能在这样的围剿之下,早日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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