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沉淀知识;在这里积蓄力量;在这里思考创新!
  原创投稿栏目是广大财经工作者及爱好者发表个人原创专业文章、展示新颖学术观点的天地。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征集原创,期待您的原创!

原创投稿首页 原创天地 投稿说明 我要投稿

原创文章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作者:张善恩  上传时间:2011-7-1 0:0

  摘要: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审计制度出现,必然有其动因和目标。经过十几年的审计实践,其现实效果与目标之间还有很大差距。经济责任审计实效的不理想,是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的,如,理论研究的滞后、实践经验的欠缺、审计环境复杂等。但是,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形成必将推动现代审计制度的创新,通过不断的完善,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将成为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在推动责任政府和责任政党建设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关键词:经济责任   审计   思考

  济责任审计,作为我国独有的一种审计制度,始于1985年,部分省、市审计机关对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探索性实践。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使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审计制度在全国推开。经历了十几年的实践和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制约权力运行,管理干部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在发展中也逐渐显现了诸多的问题,其实效也与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目标相差很大。实践中,各种因素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实现和审计结果的利用。尽管遇到诸多问题,但是,作为一种现代审计制度的创新,尤其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审计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并将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值得预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将成为国家审计职能的核心内容,并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动因

  经济责任审计的动因,探讨的是社会经济发展为什么需要经济审计的问题。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经济责任是一种“受托公共经济责任”,即由于受托管理他人资产而承担的相对于委托人的责任。为了保护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可靠,明确财产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责任,产生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也不例外,也是由于受托经济责任的存在而产生的。如,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管理者所承担的受托经济责任,包括管理运用财政资金、国有资源和国有资本、其他有关基金和资金,以及从事其他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动因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我国政府职能过宽,权力相对集中。政府官员对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承担着重大责任,如,政府部门担当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家法律政策的执行等多种角色。在当前,我国政府的职能不清晰,政企不能完全脱离,政府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市场、企业的管理,导致政府官员在权力行使过程中存在较 “越位”或“缺位”。

  (二)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推行依法治国方略,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由直接变成间接,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能够通过为党委进行经济决策服务,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政治领导;另一方面还能够通过干部管理监督,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正如刘玉慧所说,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审计,它是以审计的方式和手段,对领导干部进行的一种监督和检查;但它又不仅仅是审计,因为它的意义以及它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已经远远超过了审计本身;它是一种制度,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对领导干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制度和办法”,是经济监督和行政监督的有机结合。

  (三)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落实。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渐明确,建立健全责任政府已成为当务之急。有效的政府问责制不仅能提高政府效率,还会对政府官员的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约束,避免权力的滥用、效率低下、腐败的滋生等问题。而经济责任审计正推动了问责制的建立健全,温家宝总理指出要“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并把行政问责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努力建设责任政府”,可见,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已经被纳入政府问责体系。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

  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常规审计。常规审计主要是维护财经法纪,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出发点是国家的经济秩序,为经济运行保驾护航。经济责任审计有其特殊的目的性,其出发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促进对权力运行的约束,遏制腐败,推进依法行政。《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本规定》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本文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实现以下几个目标:

  (一)正确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强化干部的经济管理能力。为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与传统审计监督相比,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检查和评价,对被审计人行使的所有种类的国家经济权力进行监督,扩展了国家审计在国民经济管理中的职能。经济责任审计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党委。

  (二)防范领导干部滋生腐败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是控制权力的一种重要手段,因为,经济责任审计针对领导干部经济管理活动重要事项,如,资金运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等,经济审计就是要揭露权力在这些管理活动中是否被私有化、是否滥用,从而揭露贪污腐败行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强化审计监督,逐步推行效益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由此可知,经济责任审计已被纳入反腐倡廉的重要措施之中。

  (三)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建立政府问责制度。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划分和认定,提示领导干部角色责任和个人责任,严格经济责任追究制度,警示被审计责任人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坚持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同时,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问责方式之一,在深化问责制的内容、明确问责事项,健全问责制度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现实效果和影响因素

  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反腐倡廉,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其现实效果与目标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

  (一)从帐务入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局限。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独具特色的一种审计方式,没有现成的审计经验可以借鉴,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还停留在从帐务入手的传统的审计模式中。尤其在基层审计机关,审计人员整体水平较低、审计培训跟不上,经济责任审计没有专门的人才。在审计实务中,只是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程序,如被审计责任人的意见、审前公告等,而没有在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上有新的突破。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不完全反映在帐务上,从账务入手审计,不能全面反映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情况,对责任的评价也失去了客观性。

  (二)复杂的审计环境影弱化了审计权威。我国“行政型”的国家审计模式,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仍是一种“体系内”的监督形式,即政府的自我监督,国家审计机关实质上是政府的“内部审计部门”,其独立性和权威性相对较弱。加之经济责任审计特殊的审计对象,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在独立性和权威性方面的相对劣势更为突出。因为,在这种模式下,审计机关的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在行政管理上接受本级政府的领导,本级政府对审计机关的财权、人事权的管理,使“审计妥协”以服从大局的名义合理存在。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任用下,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变通”或“忽略”,审计查处、审计移送等措施避重就轻。

  (三)制度缺失影响了审计成果的运用。1999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两个《规定》,使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审计制度出现;2006年修订后的《审计法》第25条提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开展审计,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2010年12月发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扩展了审计对象范围,涵盖了省部级领导干部,将经济责任审计提升到政治责任层面,并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是,相关的保障措施没有跟上,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在评价、考核、任用干部方面存在诸多“尴尬”。如,“先离后审”让离任审计流于形式;政府职责不清让审计问责乏力;纪检、组织等五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让审计成果显效甚微。

  四、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路和前景预期

  尽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着一些问题,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正在得以完善,其地位也逐步提高。可以预期,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我国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经过不断完善,必将成为国家审计的核心。

  (一)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从“财务型”向“绩效型”转变。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主要是真实、合法性审计,它可以客观地反映经济责任人遵守财经法规的程度,保护财政资金、国有集体资产的安全。但是,经济责任审计还要评价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如,重大决策的科学性,资金运用是否经济性和效果性,重大建设项目的效益性。而绩效审计“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内涵恰好是经济责任审计发展所需要的。《审计署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积极穿插绩效审计的思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更加完善与细化,重点更加突出,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的监督更加全面。应该说,绩效审计是现代审计的发展方向和审计转型的重要标志。

  (二)改善审计环境,保障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效力。经济责任审计是经济监督和行政监督的融合,它从经济派生了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审计机关要有效行使这两种权力不是仅仅靠审计人员的“孤军奋战”,而是需要政府各部门甚至社会各界都参与进来,为经济责任审计创造一个更好的制度环境。例如,转变政府职能,用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建立健全问责制,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地方党委、政府转变观念,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垂直领导体制,给审计更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等。在这样的环境下,经济责任审计必然会改变诸多不利局面,不辜负党的十七大赋予的使命,实现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的目标。

  (三)强化法制建设,彰显审计成果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最终体现在审计成果的运用上。审计成果的运用需要用法制制度来维护,它不是由审计机关来单独完成的,而是干部管理部门,包括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党委的重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不顺畅都会影响审计成果发挥任用。而这种“顺畅”靠的是法律制度的健全、有效。例如,由政府建立干部调动制度,确保审计在先,调动在后,解决“先离后审”的尴尬;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让审计结果有的放矢;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扩大监督范围;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让审计结果得到综合运用。

  主要参考文献:

  郑石桥,尹平。2010.审计机关地位、审计妥协与审计处理执行效率[J] .审计研究(06)。

  汤土云。2007.政府绩效审计[J].苏州审计 (12)。

  郑颖。2009.经济责任审计在政府问责制建设中的作用研究[J] .审计研究(03)。

  刘玉慧。2004.“谁持彩练当空舞-经济责任审计回眸”[N].中国审计报(12月1日)。

  张京。2011.审计师考试辅导:经济责任审计概念[OL]。

1、您的稿件须是财经类的、健康向上的财会论文或探讨类文章。
2、您可以在网上直接投稿或选择附件上传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投稿。
3、我们会定期将原创文章刊登在《会计文苑》栏目,优秀文章推荐发表在《财会学习》并给作者邮寄当期样刊。
4、在本栏目发表原创文章5篇以上,且至少一篇被《财会学习》选用的,我们会为作者建立专栏。
5、发稿时请务必留下您的真实姓名、QQ、联系地址或联系方法,以便我们能及时与您联系。
6、如果是还未公开发表的稿件,您还要另投他处不希望在网上公开请点击“暂不公开”或在文中注明。
7、文章均需经过我们的审核,通过审核的文章将会刊登在相应栏目中,未通过审核的文章有可能是决定采纳发表,发表的文章我们会电话通知。
8、一般情况下,稿件审核将在收到作者投稿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您未接到发表电话且未审核,您可另投他处,所收稿件恕不退回。
9、本栏目是广大网友展示优秀作品的平台,作者在此发表作品视为作者同意不必支付稿酬。
10、投稿网友文责自负,本站将不对您所投稿件承担任何法律上和道义上的责任!
11、咨询电话:82319999-2021 张编辑